哲学中的欺骗、自欺与自我

原创 小斯  2020-10-24 17:43 

自欺,如果仅从自我指涉场所来看,是关于自我的欺骗和指向自我的欺骗。但自我的本性并不只是局限于场所。我们是什么样子,只是部分取决于我们如何看待自己,他人看法和社会伦理也会有重要的影响。在如何看待自己方面,欺骗总会介入,尝试去说服自己和他人。社会习俗支配着欺骗规则,也决定了自我接受性。不同的文化背景中,被谴责为欺骗的东西不一样。

欺骗与自欺,是一种动态的、不稳定的社会现象。其中,自欺通常被解读为对自己撒谎,不涉及他人。事实上,自欺在社会和个人关系中起着共同作用,研究自欺这一概念时,摆脱预设的“知道与不知道”的静态概念,是很重要的。

概念上有区别的欺骗与自欺,是完全纠缠在一起的。很多时候,为了愚弄自己,就必须先愚弄或排除他人;而要想成功地愚弄他人,最好先愚弄自己。自利的谎言很常见,但包含自欺成分的谎言其实更常见;对自己坦诚和对他人坦诚同样让人难以忍受,都会让自我缺陷昭然若揭。自我有一部分是自我呈现和揭示,但伪装、隐藏也同样重要,在一定程度上,这只是注意力、剪辑和选择性自我呈现的问题,而且并非完全由自己掌控。

当代欧路哲学指出,自我是双重的:我们可以“从内部”看自己,也能“从外部”被看(他人或自己,他人从他人自己的角度、自己从他人的角度)。这两种(或三种)观点之间的复杂关系引发指责,认为自我在本质上就是表里不一的。

基于这种双重性,可以将自欺分为两种模型:自欺的内在论和外在论,它们分别基于自我的内在论和外在论。

内在论认为,自欺是一个人与一套信念之间的关系,关注的是自我的内在结构。例如弗洛伊德将自我区分为意识和无意识。内在论的自欺首先是个认知论问题,搞清楚一个人如何能“既知道又似乎不知道”。

外在论认为,自欺是一种社会现象,更多涉及的是个人角色和关系网。自欺产生的原因是希望他人如何看待自己。自我概念是他人意见的产物,自欺则是操控这些(包括自己)意见的努力。自欺的开始和持续都为了扮演好某个角色,自欺首先是一种表演。萨特主张“为他人存在”是自我的基本要素,哪怕身边没有别人。

欺骗和自欺,可以把它们理解为在世界中相处的机制,它让我们认识到我们关于自己或真理的观念其实都不是真理,而是结果并不明显的实验。正是基于这些持续的实验,我们才过上反思的生活,而定义这种生活的,不是悖论,而是我们与他人和自己的持续互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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