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情是个人道德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心理机制,因为移情的作用如此重要,所以有不少心理学家对人类移情的发展水平或阶段进行了研究。
移情发展的五个阶段
美国心理学家马丁·霍夫曼(Martin L.Hof fman)认为,移情虽然是自然选择的产品,但人类的移情仍然需要经过五个阶段,而且认知发展是其主要影响因素,这五个阶段如下:
第一阶段:移情的泛化(0~1岁),可分辨自己与世界,但不清楚自己的痛苦与他人痛苦的区别。
第二阶段:自我中心的移情忧伤(1岁左右开始),当看到另一人忧伤时,就好像自己也处在忧伤中一样。
第三阶段:准自我中心的移情(2、3岁~5、6岁),认识到忧伤是他人的,但会把他人的内在状态与自己的相混淆,并试图为他人提供帮助。
第四阶段:真实的认知移情(6~10岁),能从别人的角度感受事物,并努力提供帮助。
第五阶段:超越性移情(10~12岁),对超出当前情境的别人(包括不认识的)的体验产生移情。
同情与同情心:个人道德意识的源头
同情(sympathy),是道德情感之一,指一个人能理解他人的思想、感情和愿望,并给予道义上的积极支持。还有一个类似概念是同情感(feeling of sympathy),也称同情心,是一种对他人的不幸遭遇产生共鸣及对其行动的关心及支持的情感。“同情”与“同情心”有细微区别,也可看作两个大致相同的概念,以下不作区分。无论从思辨还是从实证的角度分析,中西方学者都确信同情心是个人道德意识的源头,是良心中最原始的成分。人的同情心主要是在移情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。
移情是同情的基础,是自我与道德行为之间最重要的中介。只有一个人能从受困者的角度去理解其处境时,才能明白其情绪所代表的意义,从而产生相应的情感体验。在这种移情作用下,更容易做出利他的道德行为。
美学中的移情:审美欣赏的基本前提
在美学中,移情至关重要,它是审美欣赏的基本前提。
美的价值是一种客观化的自我价值感,美感经验通常含有移情作用。
德国心理学家、美学家李普斯把移情说提高到科学形态,有人甚至把美学中的移情说比作生物学中的进化论,把李普斯比作达尔文。
李普斯将移情划分为四种类型:
(1)一般的统觉移情,给普通对象的形式以生命,使线条转化成一种运动或延伸,例如人们形容柳公权的字“劲拔”,其实就是运用了移情说。
(2)经验的或自然的移情,使自然对象拟人化,例如风的咆哮,古松的高风亮节。
(3)氛围移情,赋予色彩性格特征,赋予音乐表现力,例如乐调本身只有高低、长短、急缓之分,但人却能听出快乐和悲伤的感觉。
(4)生物感性表现的移情,把人们的外貌作为他们内心的表征。
公 众 号 :注意两个号的区别,小斯想(OneNote为主);cas01(知识管理理论及实践)。
温馨提示:本站发布的压缩包如需密码解压,若无特别说明,密码统一为:cas01.com
版权声明:本文为原创文章,版权归 小斯 所有,转载请保留出处。